滕州俩男子利益熏心,竟打起了假冒注册商标制造假酒的主意。3月1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成功起诉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案中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这起案件中的被告人是如何制售假酒的?承办检察官又是如何一步步审查案件的……
(网络)
以假乱真,低价酒穿上“高档衣”
2018年入夏以来,滕州市某街道有四处带院民房气氛诡异、神秘非常,房前屋后、四周高墙摄像头密布,白天大门一直紧锁、异常安静,每当夜晚灯火通明、叮当作响……
“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被告人狄思明犹如‘惊弓之鸟’,曾因销售假冒高档白酒被查获,由于辩解假酒是别人制造,又因未查实来源、货值较少,当时仅给予行政处罚。”谈起案情经过,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杨文静说道。
虽受到了处罚,狄思明并没有反省自己,而是想着靠投机取巧的方法走捷径,达到发财致富的目的。不思悔改的狄思明一直想找一条“来钱快”的路子,动辄几百上千元的高档白酒,让他嗅到了“商机”——萌发了冒充知名品牌白酒赚取更多利润的想法。有了铤而走险制售假酒的想法后,他想着找伙伴一起干这个“事业”,于是联系上10多年前曾做工艺玻璃生意结识的朋友丁大利。两人谈好条件后,便开始着手行动。
2018年六、七月份,狄思明雇佣丁大利后,在滕州是某街道租了四处民房,一处民房作为生产点、三处民房作为仓库,而后从别处购买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水井坊、洋河天之蓝的白酒包装材料,用便宜的绵竹大曲、尖庄等低档白酒灌装生产假冒上述白酒,并通过多种渠道对外进行销售。期间,狄思明按天给丁大利结算酬劳,大概每天六七十元钱。
造假终究会被暴露,狄思明的发财梦就在公安机关的一次行动中化为泡影。2019年7月的一天,民警深夜突袭、破门而入,揭开了高墙内的惊人秘密,放眼望去,53°飞天茅台酒、52°五粮液酒、52°五粮液1618酒、52°剑南春酒、38°剑南春酒、52°国窖1573酒、38°国窖1573酒、52°水井坊井台酒、52°水井坊臻酿八号酒、52°洋河天之蓝酒……这些高档白酒琳琅满目,货值高达近200万元。
提前介入,依法审查被告人罪行
造假窝点被端后,丁大利主动投案自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这一次,尽管“老窝”被端,狄思明却狡猾脱逃,被跟踪追逃大半年后才最终落网。到案后,他言语中依然避重就轻,对销售行为遮遮掩掩。
“2019年7月,我们在介入侦查期间发现,除被查扣的假酒外,犯罪嫌疑人狄思明供述仅销售少量假酒,但针对销售行为的侦查取证不足,遂对销售环节线索单薄、证据缺失等影响犯罪数额认定问题,精准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围绕易灭失的客观证据、易潜逃的相关人员等,及时补证薄弱环节。”检察官杨文静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介绍说,引导侦查员调取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手机通话记录、监控录像等客观证据,开展资金流、电子数据的分析研判,避免错失侦查时机而削弱打击力度。
补充侦查拆穿“不知情”谎言,还原案件真相。同年8月,对狄思明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针对其提出的新辩解,详细开列侦查取证清单,继续引导公安机关补证市场中间价格、继续收集固定证据、全面查清犯罪事实,合力构建形成扣押涉案假冒白酒、鉴定意见以及价格证明等为核心的完整证据体系。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强化捕后监督。检察官杨文静表示,“为避免侦查工作捕后懈怠,推动检警的全程配合,我们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增强继续侦查提纲说理性,针对灌装白酒来源、销售去向、犯罪数额等方面,明确补查方向、取证意义。建立灵活的捕后监督机制,依托派驻公安‘侦查监督工作室’、检警工作联络群等方式,捕后一月、移诉前动态跟踪调度捕后侦查情况”。
精准认定,严打犯罪“不含糊”
“检察官,我认为查扣的酒应当按照狄思明供述的销售数额认定。”审查起诉阶段,狄思明的辩护律师对涉案假酒的价值认定纠缠不放。这种情况下,承办检察官坚持既有力有据,又从严打击,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穷尽补证手段,尽可能挖掘相关销售线索,通过比对在卷证据,发现了被告人供述的销售行为与其他证据矛盾等细节,为排除相关辩解夯实了证据基础。另一方面,研究探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类似案例,并与被侵权酒厂、物价鉴定部门均进行了咨询座谈,最终从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益保护等方面深入分析论证,精准认定犯罪数额。
该案起诉后,恰逢新冠肺炎疫情严峻的关键时期,为在审限内开庭、确保诉讼程序高效顺畅,该案于2020年2月首批尝试远程视频互联网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鉴定意见形式要件缺失、指控数额偏高等异议,承办检察官结合远程视频开庭的特点,探索了简明高效的指控方法,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指控宽严相济、讯问简明扼要、答辩张弛有度,有理有利有节。检察院前期精细的引导取证和充分的分析论证为精准指控打下了坚实基础,庭审指控争议的较量自然水到渠成。尽管是“云”指控,狄思明、丁大利两名被告人对数额认定等关键事实,在庭审结束前均真诚认罪悔罪,法院判决后均未上诉。
检察建议,监督治理“不留白”
“大家可能会觉得违法犯罪离我们很遥远,但有可能今天你酒杯里的酒就是从你邻居家的院子里生产出来的。”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君辉从保民生角度出发,直指问题。在办理该案期间,检察官发现城乡结合部带院落的民房离市中心较近便于采购运输,相对隐蔽易于制假藏匿,而民房租赁管理松散、监督缺位,极易成为制假窝点。
承办检察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案发地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以及驻地公安派出所等共发出十份检察建议,从发挥网格员作用、完善房屋租赁制度、强化流动租户监管、定期排查窝点等方面提出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进行检察建议集中公开送达,督促民房租赁监管漏洞全面整改。被建议的十个单位针对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和建章立制,并建立了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向检察机关回馈相关落实情况。
“现在我们辖区民房租赁守法无窝点、规范无隐患,居民们也都安生多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提了个醒”,被建议单位反馈落实情况时,纷纷表示感谢。
检察官杨文静表示,购买高档白酒尽量选择大型商场超市或专业的酒水网站,他们的货源可靠、验货制度完善;多了解名牌商标的显著特征,增强商标识别能力,仔细查看外包装,印刷是否清晰,色调是否纯正,批号文字是否规范,还有高档白酒的包装上都有防伪编码和验证方法,购买后一定要验证;发现可疑商品后,送相关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进行鉴定鉴别,发现“酒瓶回收”广告等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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